向县一级政府“放权”,让部分县享有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这项被称作“省直管县”的政府管理体制变革,不日将能正式实施。从安徽省发改委获悉,日前,“省直管县”一事已经安徽省省长办公会通过,近日将发文至各试点县。
由安徽省政府圈定进行“省直管县”试点的12个县为:宁国市、桐城市、无为县、霍山县、歙县、来安县、涡阳县、怀远县、界首市、砀山县、广德县和岳西县。推行这一试点改革,是安徽省委、省政府探索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鼓励12个县大胆实践的重要举措。
安徽省政府对扩大12个试点县管理权限提出了“能放就放”的原则,即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现行须由省辖市审批或管理的经济社会事项,主要包括计划管理、经费安排、税务办理、项目申报、用地报批、证照发放、价格管理、政策享有等方面,均由试点县自行审批、管理;现行需经省辖市审核后报省审批的事项,均由试点县直接报省审批;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经省辖市审核、审批的事项,将采取省、市政府委托或授权等办法,下放到试点县办理。
放权的同时,省政府还将对试点县实行动态管理,由安徽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每两年考核一次,按照有进有出、两年滚动的原则,对达不到要求的县将予以淘汰,达到要求的县可以进入。因此,省内其他县如达到要求,仍有进行这项试点的机会。而考核所依据的主要目标是,各试点县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主要指标要明显高于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到2010年,试点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财政总收入要比2005年翻一番以上。
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2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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