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
山东省将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政策,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公民在县域内(含县级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城市各类中高级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意到县域内各类经济组织工作的,实行户口来去自由的政策,其户口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也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原居住城市。
来源:济南时报 2007.1.12
电话:010-88111629 邮箱:zjjjfzyjs@163.com
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的版权所有:中郡研究所| 制作维护:中郡所•中郡县域经济网(原中国县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