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吉林省整体经济实力,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吉林省委、省政府进行了扩权强县的总体工作部署,吉林省先后将87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县(市)。近日,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孙立明、侯玲对吉林省扩权强县政策进行了解读。
数字 分两批下放近60%权限
按照部署,吉林省分两批共向县(市)下放87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占省直部门权力总数近60%。其中第二批下放了330项权力:取消和暂停执行审批的54项,占16.4%;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64项,占19.4%;采取委托、授权和分级管理的212项,占64.2%。同时,对第一批下放的权限进行了调整,其中调整下放方式13项、取消市州备案33项。
原则 县里能审批 省市不再管
专家解释说,《决定》中明确提出此次扩权要严格遵循促进发展、提高效率、权责一致的原则。省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权限,除国家有明确要求外,只要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能委托的委托,能授权的授权。县(市)政府能审批的,省、市不再审批;市(州)政府能审批的,省不再审批。
另外,下放权限的同时,其责任一同下放,与下放权限连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权同时下放,目的就在于责权利相一致,解决“基层干活、省里收费”的问题。省直部门分层次数量审批的事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下放给县(市)。
操作 县(市)要主动与省里对接
专家解释说,权力下放不是目的,关键是要求县(市)用好权,真正把权用到推动县域经济突破和加快发展上来。县(市)政府及部门要立即与省直部门进行对接,制定承接下放管理权限实施指导意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具体操作细则,保证各项下放权限的落实。
同时,所有下放管理事项都要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对下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提高收费标准,而且要结合实际情况,能取消的取消,能减少的减少。
延伸 市(州)也要放权
按照《决定》精神,省政府下放到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也下放到市(州)。各市(州)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向县(市)下放权限问题。市对县的行政审批权、管理权、收费权在今年年底以前移交完毕。
(东亚经贸新闻 2005年/12月/08日 记者:齐永男)
电话:010-88111629 邮箱:zjjjfzyjs@163.com
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的版权所有:中郡研究所| 制作维护:中郡所•中郡县域经济网(原中国县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