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2013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公告。监测对象为100个县(市、区)和12个直接举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
总体来看,在14个市均衡发展县(市、区)中,“高水平发展地区”占34%,中等水平发展地区占13.9%,低水平发展地区占9.6%,均衡度为57.5%;而非均衡发展县(市、区)中,12%为 “高水平发展地区”,14.4%为“中等水平发展地区”,“低水平发展地区”占比16.3%,非均衡度为57.3%。
在对全省56个城区小学义务教育均衡程度与发展水平的监测中,34个城区的义务教育均衡程度监测结果为“均衡”,22个城区的监测结果为“非均衡”;在对44个城区初中义务教育均衡程度与发展水平的检测中,35个城区的义务教育均衡程度监测结果为 “均衡”,9个城区为“非均衡”。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原标题:辽宁省政府发布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公告 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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