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浙江今年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15年,浙江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0年,浙江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2年,浙江省教育厅与11个设区市政府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各设区市还与各县(市、区)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形成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协同推进机制。
2012年教育部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浙江立即制定了相应的评估方案,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创建、评估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期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13年,浙江全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全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全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明显缩小。
此外,在2012年,浙江省共有45个县(市、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其中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有35个县(市、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06.20 原标题:浙江今年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