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建省办经济特区21年来的实践证明:没有县域经济的崛起,就没有全省经济的崛起。单靠海口、三亚等几驾马车,显然不足以拉动海南走上富足之路。
选择省直管市县行政管理体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为全国省直管市县体制改革提供更多的“试验田”,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特区海南责无旁贷。
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活力、要效益,成为大家共同的呼声。
放权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海南省人大研究室主任褚晓路认为,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海南实行省直管市县体制有一个鲜明的特点,我们不是“强县放权”,而是“放权强县”。
有的省把“放权”当作是给部分经济发达市县“吃小灶”,海南则是对包括所辖国定贫困县、省定贫困县在内的所有市县,全部放权。
放权,经历了一个深刻认识的过程。
尽管海南在建省之初就确立了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但长期以来权责不统一的现象十分突出。一方面,省直管部门权限过于集中;而另一方面,承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直接责任的市县政府却缺少应有的权力和活力等。
由于种种原因,海南市县经济发展长期滞后,甚至到1990年代,到市县担任领导,对许多干部而言,依然不是很风光的事。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海南许多市县地方财政收入在2000万元-3000万元之间徘徊。直到2003年,各市县基本上仍是“吃饭财政”。全省16个市县地方财政收入(不含海口、三亚、洋浦)仅15.89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25.8%。从各市县财政收入来看,没有一个超过2亿元。
这样的财政状况,又注定了在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上难有大的作为。
这样的状况不改不行。切实下放一批含金量很高的行政管理权,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成为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要的一步棋。
放多少权,早放还是晚放,如何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尽管也出现了激烈的争辩,但海南省委五届三次全会一锤定音,“依法下放、能放就放”的思想确立。
而早在2007年11月,作为省会城市的海口率先高擎“强区扩权”大旗,第一批对辖区下放54项行政权。为全省推进省直管市县改革做了有益的探索。
从海南省第五次党代会到省委五届三次全会到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从省委文件到省政府颁布实施下放行政管理权到“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变身地方法律,海南推进省直管市县改革之路,脉络清晰,行动迅速而果敢。
这样的选择,也激发了县域经济前所未有的活力。
(来源:人民网 2009-10-20)
电话:010-88111629 邮箱:zjjjfzyjs@163.com
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的版权所有:中郡研究所| 制作维护:中郡所•中郡县域经济网(原中国县域经济网)|